2014年3月13日 星期四

日本垃圾變黃金!!垃圾分類、資源回收與國民教育的徹底展現


剛來日本住的人一定都非常煩惱他們的垃圾分類,其實我也是。
除了細微複雜外,他們的各個縣市地方處理垃圾分類的方式也都不一樣。

大致上每個市公所會定期發一本像精美月曆(誤)給每家每戶,其實是倒垃圾時間表
而上面都會標示每一天只能丟的垃圾種類。



他們大致把垃圾分為可燃垃圾、不可燃、資源回收類、大型垃圾、危險垃圾....。
可燃與不可燃垃圾袋也是要購買。大家看到這裡,應該覺得這也還好,跟台灣差不多。
但事實上,日本從小的國民教育就做得非常良好,他們能把每種垃圾都分得清清楚楚,且不能隨便丟置。(汗顏啊我...)


例如塑膠類是可回收、寶特瓶是PET也可回收,但他們是不同種的垃圾,所以要把寶特瓶上的塑膠標籤撕下分開回收,瓶蓋也是分別丟。(想之前在台灣完全沒分類...)

可燃垃圾袋,下面兩個腳腳可讓清潔夫方便拿取。

不可燃袋子,詳細圖示告知哪些可以丟。

所有的垃圾都是要洗乾淨晾乾才能進行處理。

牛奶等紙罐類都會拆成平面(並且有特定回收點)、報紙等紙類全部都整齊捆綁或是整袋裝好才丟置。
廚餘要把水瀝乾放在小袋子裡綁好再放入可燃垃圾袋。

日本商品的外包裝都會標示不同的回收標示,如下圖的符號
連農產品包裝也會有プラ:塑料回收標示

裡面是丟紙類,外袋丟塑膠回收。很清楚呢!

可能一種商品上面就有有三種回收標示,如外包裝標示塑膠、內包裝標示可燃、小紙是標示紙類回收...,讓大家放心分類。
(光是以上我就花了很多功夫與時間,整理垃圾讓我變成了資源回收婆婆~笑)


在這裏所有的處理工作一律回到第一手的民眾手上,自發性的於指定的時間丟棄。
有次看到紙類回收是下雨天,居然有人打把小傘在垃圾下,就怕紙類被淋濕。(好貼心!!!)


另外,丟大型物件垃圾要自己付費,政府把價格轉嫁給消費者,因此日本的傢俱與電氣二手店非常盛行,日本人買大型物件也非常慎重。(難怪我們買傢俱其實花不多經費,日本二手物跟新的一樣啊!萬歲)


只能說,我一點也不驚訝日本的垃圾場一點也不臭,而且非常整齊有序。

連紙盒包裝的豆漿都提醒:將塑膠瓶蓋脫離分類丟。


後來研究了一下,日本這麼致力于回收與再造是因為他們天然資源極度匱乏,所以必須把資源再利用做到了極致。

日本物質和材料研究機構公佈的一份報告顯示,以在日本國內目前各種金屬體計算,日本這些垃圾寶山可以與世界資源擁有國的礦藏量相互匹敵。
也就是說,日本雖沒有豐富礦產,但是光資源再利用就足夠讓它提煉出大量珍貴的重金屬!



以下舉些日本資源再利用的實例:(中國新聞網擷取)
可燃垃圾被製作成“可燃棒”,給一些工廠當作燃料。而垃圾焚燒產生的爐渣,被用於道路設施建設和維修,目前還在試驗用於製造磚石等建材製品。
垃圾中的重金屬,被鍋爐高溫融化後,通過沉澱重新結晶成為塊狀物,製成金屬塊和金屬棒,賣給電子零件製造廠商,再用來加工電子零件。
  
三榮調節器公司還開發了混合廢紙回收系統,能夠回收牛奶盒、巧克力盒等各種紙盒,即使各種紙盒摻雜在一起也沒關係。即使紙盒表面帶有鋁薄膜等金屬層或訂書釘等金屬,也能夠在生產線上剝離和回收。以前往往作為可燃垃圾焚燒的各種廢紙盒,現在都可以回收利用,生產出餐巾紙和衛生紙,例如6個牛奶盒就能生產出一卷衛生紙,大量節約了資源。

食品殘渣部分由於水分量很多,運輸和焚燒處理的成本都非常高,而SOKEN公司開發出的稱為“大地之友”的食品殘渣處理設備,利用獨特的生物工程技術,實現了高速發酵、分解和乾燥,將剩菜、剩飯、菜葉等倒入機器,在18至24小時之內就可以成為園藝和農業使用的堆肥。....


以上的回收資源工作都能這麼順利且有效率的執行,我想絕對不是有很多清道夫,也不是設備多厲害,最主要的還是站在最前線的公民執行垃圾徹底分類這件事情,才能促使後端程序的運行。

其實分類分了三個多月的我,也已經很能習慣這些小小的步驟,如果每個人都能順手把這件小事當作習慣,台灣應該有一大部分的社會成本已經可以減免了。
雖然有不少人說,台灣的資源回收也做得有聲有色,但老實說也是某些縣市執行了垃圾不落地與付費垃圾袋,台灣的垃圾量才大量減少。我相信資源回收的再造率一定可以更高....


我們的垃圾分類仍僅止於勸導,即使把塑膠類...等回收項目丟入付費垃圾袋也不會怎樣。
所以,我們付出的力量可以再多一些些....

大家一起多多順手做小事,來促成美好的大事吧!!
資源回收就是你可以為地球做的最棒的一件事。

(本篇文章定期於愛樂活fb粉絲團放送)





本篇文章資料來源:
http://big5.chinanews.com:89/gj/2011/03-09/2893698.shtml
http://ericday1978.pixnet.net/blog/post/107666050-資源回收
各國資源回收比較:http://www.taiwanwatch.org.tw/magazine/pdf/v8n3-6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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